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令

县令

官名。省称“”,战国置,县级行政机构长官,掌一县之政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,县万户以上设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,汉承秦制,略有损益,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。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口多少、地区大小外,尚包括治理难易及治绩好坏。职掌治民,举凡县内赋役,狱讼上计等一切事务,无所不管。佐官丞、尉,由中央任命。属吏有诸曹掾史、书佐等,由令自署。三国魏沿置,秩千石者六品,六百石者七品。吴亦然。晋朝县千户以上,州郡治所五百户以上,皆为令。南朝宋、齐同。梁官品分七班,大县六班,小县两转方至一班。陈制,建康令秩千石,七品; 五千户以上县令,千石,八品; 不满五千户县令,六百石,九品。北朝北魏重京县,洛阳令为从五品。外县则初期有令有长,道武帝天赐二年(405)县置三令长,八品,后多为令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上县令正六品下,中县令正七品下,下县令正八品下。后期多选旧令史担任,缙绅耻居其位。北齐承袭魏制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令从五品。北周长安、万年县令正五命,户七千以上县令五命,户四千以上县令正四命,户二千以上县令四命,户五百以上县令正三命,户不满五百以下县令三命。县令常加将军、校尉号。隋、唐、五代沿置,秩自正五品上至从七品下不等,属吏有丞、主簿、尉及司功佐、司仓佐、司户佐、司兵佐、司法佐、司士佐、典狱等,员额多寡增减不一。唐制,县令有赤、畿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下七等之差。宋朝初年为选人阶官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改为通仕郎,后别置县令为职事官,总治县政。辽、金县府长官亦沿称县令。金赤县令从六品,剧县令正七品,其他从七品。元朝改称县尹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改明知县为县令,职掌仍袭明朝,设于湖北、河南、陕西、山东等地。至清朝,县令为知县别称。


官名。为一县的长官,掌全县的政令。西周时县的长官称县正,掌县的政令,东周列国名称甚多,称县宰、县尹、公、大夫等。秦汉时万户以上的称令,不足万户的称长,其后历代多相沿。元代正职称达鲁花赤,副职称县尹。明清称知县,民国称县长。参看各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行

    春秋时晋国的建制步兵。晋国地处深山,与戎狄为邻,在其壮大过程中曾长期与戎狄族交往,吸取了戎狄族步兵善战的经验,于鲁僖公十年(即晋惠公元年, 公元前650年)建立了步兵部队——左行和右行,隶属于太子申生

  • 剿匪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

    “剿匪”总司令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令公布的《剿匪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组织规程》的规定,剿匪总司令部得斟酌需要,报请行政院核准设置政务委员会。政

  • 理藩部领办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并满档房、汉档房、俸档房、督催所设。相当秘书处,为本部公务总汇之区。置领办二人,帮办二人,稽核文移二人,总看奏折四人等。清末理藩部内部机构。以原理

  • 洋务文案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,即外文秘书。

  • 单州招抚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二月,置于南京路单州,以招集河北离散民众。参见“招抚司”。

  • 交钞库使

    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。详见“交钞库”条。

  • 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驾车马之官。同“驭”。《诗经·小雅·车攻》:“徒御不惊”。郑玄笺:“徒,御马也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执技以事上者,祝、史、射、御、医、卜及百工。”②武官又称“御戎”。《左传·成公十

  • 知审刑院事

    官名。宋置,为审刑院的长官,见“审刑院”。

  • 譏(讥)察使

    见“提举譏察使”。

  • 海军舰队司令

    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海军舰队司令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