厩牧署令丞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仆寺置厩牧署,有令及丞,又别有车舆局丞。隋唐沿置,唐制设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车马、闲厩、牧畜之事。下设典乘、牧长、翼驭、驾士、兽医。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仆寺置厩牧署,有令及丞,又别有车舆局丞。隋唐沿置,唐制设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车马、闲厩、牧畜之事。下设典乘、牧长、翼驭、驾士、兽医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掌教授小学生经义,下设小学助教中士以佐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北魏始置小学博士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教习经馆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皇帝巡幸则于行宫置,下设副使、判官,职掌与三司同。
官署名。西晋始置,为御史台下属机构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东晋、南朝宋沿置。其后置否不详。
周朝称诸侯的伯长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。”
官名。西汉置,初属少府,后属水衡都尉,为衡官长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衡官之副长官,佐衡官长掌度量衡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衡官长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于南京留置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其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。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营缮、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后革都水司员外郎,营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署名。即京朝官差遣院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置,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、注拟差遣之事。淳化四年(993)罢,以其事归审官院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公元981年)置京朝官差遣院,简称差遣院,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官员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,选定后,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,等候补授实缺。参见“候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