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卜士

卜士

官名。卜人中之为士者。春秋鲁国有此官,掌太子出世时抱负之礼。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: “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以大子生之礼举之,接以大牢,卜士负之,士妻食之,公与文姜、宗妇命之。”《礼记·内则》: “国君世子生,告于君,接以大牢”,“三日,卜士负之”。


官名,以士为卜或以卜为士者称卜士。掌太子出生三日内抱见其父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国君世子生,告于君,接以太牢。”“三日,卜士负之。”春秋时鲁国有此官。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:“九月丁卯,子同(即鲁庄公)生,以太子之礼举之,接以太牢,卜士负之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蒙古翻译房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蒙古语文翻译之事。以蒙古员外郎一人主之,下设主事、经承等员。

  • 左右威卫

   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有左右屯卫,唐因之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为左右威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左右威卫为左右豹韬卫, 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后又为左

  • 行宫使

    官名。宋真宗咸平(998—1003)中置,掌应奉皇帝巡幸事宜,其下设行宫都监。

  • 监中外官考使

    使职名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置,每年定京官名望高者二人,分校京官、外官考核,以给事中、 中书舍人各一人��之, 加此号; 考功郎中判京官考,员外郎判外官考。其后屡

  • 班品法

    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

  • 私奉养

   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,皆归其私有,供其日常享用,故称之为私奉养,不领于国家经费。

  • 副承旨

    官名。五代置,宋因之。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,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,或出任中外武职。

  • 详复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置,掌复审天下大辟狱案,设详复官领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以详复之事归诸路提刑司,刑部不复详复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刑部复置详复案。

  • 善世院

    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佛教的机构。洪武元年(1368)置,四年革,后改置为僧录司。

  • 左右羽林率上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汉代有羽林中郎将,魏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,为宿卫之官。北周仿此职置左右羽林率上士,正三命,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载其职掌为“掌羽林之士。其队器服皆皓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