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枢密直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门下省御府局置,隶殿内省,置奉御二员、直长四员。唐朝殿中省置,有奉御二员、直长四员,掌供皇帝冕服、宫廷陈设,祭祀,则奉镇圭于监,而进于皇帝;大朝会,设案。高宗龙朔二年
官名。又称“淮夫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准人。”孔安国传: “准人平法,谓士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准训平也。平法之人谓士官也。士,察也,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,故谓
见“武备院兼管大臣”。
妃嫔号。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平元年(330)置,在贵嫔、贵人之下,位视伯,无员限。见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俄国、日本的交涉事务,并掌陆路通商、边防、疆界、外交、礼仪、及本衙门官吏的迁转、考试、甄录等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併入外务部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太师下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大宗伯属官。亦称少宗伯。中大夫爵,一说为周朝置。主要掌建国之神位,佐大宗伯。② 隋、唐后礼部侍郎别称。③西魏、北周置。春官府“小宗伯上大夫”省称。员二人,正六命。协助大宗伯卿管理礼仪
官名,又称“提举阁事大臣”,清朝文渊阁设此官,掌领阁事,以内务府大臣充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·文渊阁》、《清文献通考·职官四·文渊阁》。
官署名,为中藏府的下属机构,其职不详,似乎是掌中宫官吏之俸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甲申,中藏府承禄署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