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,下设贼曹一人,直水五人,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。荻、炭、鱼、薪之类过津,并十分税一以入官。东路无禁货,故方山津检察较简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负责在
官名。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,正八品,掌管官府图书,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翰林院、国子监等设典籍,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、国子监》。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。而翰林院不设,见《清史
南朝梁、陈所置镇东、镇南、镇西、镇北、镇左、镇右、镇前、镇后将军的合称。分见各条。
选举制度用语。①东汉指乡闾评议,主要由大族名士控制,如许邵主持的汝南月旦评等。东汉时期以察举征辟为主要仕宦途径,而清议则是察举征辟的根据。② “中正”设立后,清议成为降品的代称。《晋书·阎缵传”:“(
见“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秩四品,奏补。掌总领事馆事务,保护华侨。辖二等、三等书记官各一人,二等通译官一人。外交官名。清置,为领事中最高级。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,从四
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珍羞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宫膳肴核之事,属官有监事。清沿置,有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禽兔及鱼、面、茶等物,预备祭祀应用器皿,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,
参见“詹事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位在备身正都督下,佐其协领备身五职,负责宫禁侍卫。从五品上。东宫亦设,称“太子备身副都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