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写作“王庭”,即帝王视政的殿廷。参看“王庭”条。
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。战国秦国置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 “商君之法曰: 斩一首者爵一级,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。”
教育行政主管机构,兼领国立诸学校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设祭酒一员、司业一员、丞三员,另有主簿、录事。领国子学、太学,国子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无常员; 太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二员,学生五百人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巫筮禳祷。《说苑·辨物》: “哀公射而中稷,其口疾不肉食,祠稷而善卜之巫官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赏给案,掌收受锦绮、绫罗、色帛、银器、腰束带料,准备衣服、器币,以待颁赐诸王、皇亲、宗室、宰臣、使相、文武近臣、禁军将校,以及契丹及外国使臣辞见时赏赐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及
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凡京司文武职事官,……六品以下给庶仆:六品,五人;七品,四人;八品,三人;九品,二人。”开元中准钱发给, 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。
官名,为五威将军属官。从事,有的有专职,有的无专职,随时听命。《后汉书·李王邓来列传》:“(李)通亦为五威将军从事,出补巫丞,有能名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三年(198),段煨以讨孝催功,拜此职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置。为出镇南方地区的军事长官,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。魏、晋以后,与安东、安西、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。魏、晋、南朝
① 秩位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改五百石为命士。② 官名。新莽时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管,每郡数人。东汉废。1、官秩名,指五百石俸的官。王莽拟古,改五百石俸曰命士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更名秩百石曰庶士,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西部地区诸冶, 领晋阳冶、 泉部、 大、 原仇四局丞。 隶太府寺。隋并入掌冶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