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护卫太保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勋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(附设简易庭),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(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);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,独立行使职权。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京畿卫戍司令部”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,为直兵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,梁四班至流外七班,陈八品至九品。参见“直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下等司。
匈奴官名。属西边日逐王,置于焉耆、危湏、尉黎间,掌诸国赋税。匈奴视诸国为僮仆,故名。汉宣帝神爵二年(前60),日逐王降汉,使郑吉为西域都护,并护南北两道,僮仆都尉由此罢。官名,汉时匈奴置,掌领西域,征
见“专操管带”。
官名。即兵部尚书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兵部尚书。参见“兵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武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朝觐、大飨时宾赞之职,下设司谒下士以佐
官名。又称“邦司寇”。战国魏置。中央政府高级官员,掌刑徒及督造兵器。魏惠王九年(前361)迁都大梁,故名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三第四三页:“(梁)廿又七年, 大(梁)司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