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学副管学官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一人,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南学事。雍正九年(1731)设一人,由六堂助教、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一人,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南学事。雍正九年(1731)设一人,由六堂助教、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元年(1403)于北京置国子监,原置于南京之国子监仍存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凡在南京的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国子监。设祭酒一人,司业一人,监丞一人,典簿一人,博士三人,助教六人,学正五人,学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每营辖中、左、右三哨。每哨设哨官一人为长官,负管理全哨事务之责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初置,掌宗庙礼仪,有丞。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。景帝中六年 (前144)改名太常。一说入汉即改太常,惠帝时复名奉常。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,称帝后即改太常。后世或用作太常寺别称。
官名。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。太宗淳化元年 (990)置,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②北宋三司属官。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,以京朝官充任。英宗治平三年 (1066)废。
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最高待遇。主动降附或立有功勋者,初来时一般享受这种待遇,包括房屋,生活资料等。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。见《魏书·房法寿传》。
官署名。又称封印院。宋朝贡院所属机构。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始行构弥(即糊名)考校法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,始置封印院,设监门官,封印举人卷首,用“奉使印”。仁宗天圣七年(1
即设科射策。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。其法,将试题书于简策,按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,或甲、乙、丙三科,列而置之,不使彰显。应试者任意取策,不得更换。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。主要行于太学,岁试博士弟子;其次
官名,汉置,属右车将,掌车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。参看“右车将”条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掌大承华普庆寺僧众、寺产。二年,改为延禧监,又改崇祥监。四年,升崇祥院,秩正二品。泰定四年(1327),复改为总管府。天历元年(1328),改为崇祥总管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