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南外都水丞司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城预审厅

    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后,改原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为内外城预审厅,归部直辖。分别掌理京城内外城的诉讼事宜,相当于京城地方的初级司法机构。除一般违警罪可由分厅讯结外,其他民

  •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、帮办大臣

    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,综理喀什噶尔(今喀什市)、英吉沙尔(今英吉沙县)、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。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分掌。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、回务处及粮饷局,

  • 御杖主

    官名。南齐置。统御杖队,为宫庭侍卫武官。武帝永明(483—493)初,萧谌以建威将军、步兵校尉、带南濮阳太守领之。

  • 木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

  • 泾州丝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泾州丝局”。

  • 东殿六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置东殿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属东王府。每部十二人,以数字编衔,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,共七十二人,其官阶职同检点。参见“六部尚书”。

  • 太子内坊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内坊次官,不入品。隋及唐初沿置,设二人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置为太子内坊局次官,员二人,从七品下。

  • 监兑主事

    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
  • 左转

    官制用语。指官员被降职。古时尊右,以左为下,故以此作为降职的代称,其义与左迁同。官吏降职称左转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“伦始以营长诣郡尹鲜于褒,褒见而异之,署为吏。后褒坐事左转高唐令。”

  • 盛京礼部左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。顺治十五年 (1658) 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皆为满员。掌关领祭祀物品,供祭陵之需用; 并管盛京各庙应用之物及发修工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