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护卫府
官署名。辽代置南护卫府,掌南院护卫之事;置北护卫府,掌北院护卫之事。各置护卫大师、太保、司徒,各置总领左右护卫司,总领左右护卫等官。以上各官,均为北面御帐官。御帐各官,出于贵戚者为侍卫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辽代置南护卫府,掌南院护卫之事;置北护卫府,掌北院护卫之事。各置护卫大师、太保、司徒,各置总领左右护卫司,总领左右护卫等官。以上各官,均为北面御帐官。御帐各官,出于贵戚者为侍卫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中郎将”。
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注:“众,谓群臣也。”
官名。亦称定本。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。隶于戴琫,分掌各城典兵之事。设七品定琫一百二十人。每人辖番兵二十五人。遇有缺出由材技出众之番兵中拔补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,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。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-477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官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,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,为决曹长官,掌罪法事,秩皆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……决曹主罪法事。”《
军队的主将。《吕氏春秋·孟秋》: “天子乃命将帅,选士厉兵,简练桀儁,专任有功,以征不义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负责守护先公先王配偶的庙祧。《周礼·春官·序官》:“女祧每庙二人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、监督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管制、审核、立法、编篡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