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比部(郎)为比盘,又曰昆脚皆头”。
官名,汉朝于县设此官,如禄福狱丞、阳翟狱丞,掌狱讼,管囚徒。其后,北齐及唐皆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大理寺》:“丞六人,从六品上。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”官名。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,秩第七品,掌
官名。清朝光绪四年(1878)设。由出使英国大臣兼。正二品。十年,驻德兼。十三年,复归英兼。二十一年,始专设出使法国大臣。二十九年,兼西班牙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,以及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参看“东观令”、“东观左丞”条。
周朝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制度。《周礼·地官 ·乡大夫》: “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。”郑玄注:“会,计也。”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长宁宫契丹军民之事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观看土地风水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 “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,造筑大城。”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学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即讲《尚书》祭酒,掌教授《尚书》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、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,凡九祭酒,秩上卿。琅邪左咸为讲《春秋》、颍川满昌为讲《诗》、长安国由为讲《易》、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转官的一种限制。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。如文臣至中大夫,须候职至侍从,方许依《格》法转太中大夫; 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,必待拜相,方许转行特进; 武臣至武功大夫,有军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