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兵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车驾司主事二人,其余三司各一人。所辖典牧所、会同馆和大胜关。宣德(1426—1435)后,定以尚书参赞机务,同内外守备官共掌操练军马,抚恤人民,禁戢盗贼,振举庶务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官署前加“南京”二字,称南京兵部。在南京六部中职任最重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车驾司主事二人,其余三司各一人。所辖典牧所、会同馆和大胜关。宣德(1426—1435)后,定以尚书参赞机务,同内外守备官共掌操练军马,抚恤人民,禁戢盗贼,振举庶务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官署前加“南京”二字,称南京兵部。在南京六部中职任最重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医药。主官有提领一人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。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,统军二员、别将四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六阶,从四品。官名。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,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内侍散官》。
官名,战国时秦置,掌琴瑟。《史记·魏世家》:“中旗冯琴而对曰:王之料天下过矣。”《考证》:“中旗《策》作中期,字通。中期,官名。《韩非子》云:中期之所官琴瑟也。”
官名。北宋末年始置,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,领制造兵器之事。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。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次卿,副卿。区别于正卿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且冢卿无路,介卿以葬,不亦左乎? ”杜预注:“介,次也。”官爵名。为春秋时鲁国称担任司马、司空之职的卿,也称亚卿。详见“三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帅内三郎,掌宫禁中侍卫,随皇帝出征时,还负责看管被俘敌将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 “虏法,获生将,付其三郎大帅,连锁锁颈后。”其下统三郎将、三郎卫士等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晋阳。北齐都邺,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,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,故设,简称“并省”。设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左、右仆射及各部尚书,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。当皇帝驻晋阳时,可在一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内政部判定的《县政府办事通则》的规定,其办公处为秘书处,掌理机要,总核文件,承办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