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兵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车驾司主事二人,其余三司各一人。所辖典牧所、会同馆和大胜关。宣德(1426—1435)后,定以尚书参赞机务,同内外守备官共掌操练军马,抚恤人民,禁戢盗贼,振举庶务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官署前加“南京”二字,称南京兵部。在南京六部中职任最重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车驾司主事二人,其余三司各一人。所辖典牧所、会同馆和大胜关。宣德(1426—1435)后,定以尚书参赞机务,同内外守备官共掌操练军马,抚恤人民,禁戢盗贼,振举庶务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官署前加“南京”二字,称南京兵部。在南京六部中职任最重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英吉利及奥斯马加(奥地利)两国交涉事务,并办理各国通商及关税等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并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
官名。明朝内府御用监宦官。一人,掌直武英殿中书舍人所缮写书籍画册等,进奏御前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统帅所在的兵营,即后世所谓的“大本营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不如攻其本营,势必还,此为不救而自解也。”
官名,三国魏置,掌传达晓喻朝廷文书政令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遣塞曹援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,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右参议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龙虎军将军下。
官名,掌侍侯,使理家事。原先有家丞、庶子、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五官,中兴以后省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。食邑千户以上的置家丞、庶子各一人,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,不置家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凡京朝官、选人等愿考刑法者,由两制,刑部、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,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,试断案、刑名、《刑统》大义等各若干道,称刑法试。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、刑部法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管理清道、厕所、清道器具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