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卫大将军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一员,正三品,总其卫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、巡警、仪仗,统内、外府府兵; 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,为各卫次官。宋朝为环卫官,正四品,无定员,多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中复置,以节度使、承宣使遥领郡者为之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一员,正三品,总其卫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、巡警、仪仗,统内、外府府兵; 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,为各卫次官。宋朝为环卫官,正四品,无定员,多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中复置,以节度使、承宣使遥领郡者为之。
即“翰林学士承旨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于将作司置,正四品,为司卿之副职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将作司隶工部,六年,改司正六品,少卿品秩亦随降。十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置内史监,掌宫内之事,为宦官衙门。后改置内使监、御用监。内使监设令一人,正三品,丞二人,从三品,奉御,正六品,典簿,正七品。洪武二年 (1369)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官署名。元顺帝至正十三年(1253)设,专掌皇太子扈卫,隶詹事院。秩从四品。设指挥二员,副指挥二员,知事一员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诸王府置,掌王府侍卫仪仗。设仪卫正、副各一人,司仗六人。四年,
选官制度。清朝对因保举而由军机处记名者之称呼,以别于吏部之“存记”。凡此等人员升官得缺较易。
1、偏将与裨将的合称。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“奉世以将屯为名。典属国任立,护军都尉韩昌为偏裨,到陇西,分屯三处。”2、将佐的泛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杨传》:“灵帝末,天下乱,帝以所宠小黄门蹇硕为西园上军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七年 (1117)始置,以童贯为之,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领枢密院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五品,掌干盐利以佐国用。其官属有副使1-2员,正六品。判官1-4员,正七品。管勾4-22员,正九品。同管勾五员,都监八员,监、同监各七员,知法一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盐使司”条
官署名。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