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检校官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官名。见“封驳司”。
国立学校名。北齐改四门小学置,隶国子寺,设博士、助教各二十员,教授学生五经文字。隋朝沿置,博士、助教各五员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朝国子监置,亦称“四门馆”。官学名。北魏始置四门小学,属太常。
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。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专司收养受伤贼匪,为功臣衙。”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。分为数途: 开列具题升者,大学士以尚书、左都御史升任; 论俸引见升者,汉司业、赞善以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引见升任; 拣选引见升者,满洲国子监司业,以科甲出身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掌煮皮为胶,以供诸司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铨叙部。掌理关于公务员调查登记事项,考取人员登记分发事项及其他人员调查登记或分发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,分理本司事务。
清代漕运有监兑官,每省委派府佐担任,负责监察,凡米色好坏、兑运的延滞,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、渗水和沙、私带客货,以及强横生事等,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户部漕运》。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,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(载《薛氏钟鼎款识》卷18第4至6页)。所掌似为会计之事。
旧时官员之奖叙制度。清制,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均交吏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论叙之法分为两种: 一曰纪录,一曰加级。纪录分三等;加级亦有加级一次,加级二次,加级三次之别。纪录三次之上为加一级,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