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曹御史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,晋置侍御史九人,分十三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课第曹、三、直事曹,四、印曹,五、中都督曹,六、外都督曹,七、媒曹,八、符节曹,九、中垒曹,十、水曹,十一、营军曹,十二、法曹,十三、算曹。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,晋置侍御史九人,分十三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课第曹、三、直事曹,四、印曹,五、中都督曹,六、外都督曹,七、媒曹,八、符节曹,九、中垒曹,十、水曹,十一、营军曹,十二、法曹,十三、算曹。
官名,秦汉两朝县设此官,位在狱掾之下,佐狱掾掌管罪犯等事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梁尝有栎阳逮,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,以故事皆已。”其后,唐朝大理寺设狱史六人,佐掌刑狱。
① 官署名。(1) 春秋战国楚置。负责收藏珍宝货贿,征收工商赋税,督造王室器皿等事。(2) 汉朝指丞相、御史府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余章。”颜师古注:“大府,丞相、御史之职也
官署名。清朝江苏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,雍正九年(1731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俱以佐贰官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官署名,清朝江苏省的铸钱机关,掌铸铜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钱法》。
官名,王莽置此五官,分掌五事之察谏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又置司恭、司徒、司明、司聪、司中大夫及诵诗工、彻膳宰,以司过。策曰:予闻上圣欲昭厥德,罔不慎修厥身,用绥于远,是用建尔司于五事。毋隐尤,毋将虚,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木工,掌建造宫室房屋及制作各种木制器物。木营与土营初期效率甚高,建造天王府不期年而成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时王莽为宰衡,掾史为宰衡府诸曹长官,分掌本曹事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(莽)上书言:‘臣以元寿二年六月戊午仓卒之夜,以新都侯引入未央宫;庚申拜为大司马,充三公位;元始元年正月丙辰
官名,汉置,掌督察街陌村落之长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王温舒》:“吏苛察,盗贼恶少年投缿購告言奸,置伯格长,以牧司奸盗贼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徐广曰:一作‘落’。古‘村落’字亦作‘格’。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。《
官名。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,统领南枢密院政事。
官署名。金朝设于东平府。掌解典诸物、流通货币。长官为使、副使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勾当官、攒典等职。
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十四》记贞观二十年(公元646年)八月,回纥等十一姓各遣使归命,乞置官司,太宗大喜,遣使纳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