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区长

区长
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,由省委任,直属县知事,为有给职。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,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设置,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,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。参见“区署”。二为市政府所属区公所的主官,主管本区政务,其应办事项为:一、区民大会决定应办事项;二、区民代表会议交办事项;三、区预算、决算编制事项;四、区财政收支及公款、公产、公营事业管理事项;五、市政府委托办理事项;六、其他依法令所定应办事项。区长法定由区民大会选举之。惟在举行区长民选前,隶属于行政院的市,区长由内政部委任;隶属于省政府的市,区长由省政府委任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司藏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司藏署次官,流外。隋朝沿置,员三人。唐朝员二人,从九品下。

  • 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

    官名。五代始置,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北宋初,因分置为马军司、步军司,其员常缺,后废。

  • 脩媛

    同“修媛”,见“修媛”条。

  • 都水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
  • 江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7),置司武昌路(今湖北武汉),监治武昌、岳州等路。二十五年,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。

  • 方镇

    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
  • 南北宅教授

    官名。宋至道元年(公元995年)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。咸平初,命诸王府记室、翊善待讲分兼南、北宅教授。南宅即南宫,为太祖、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,称为睦亲宅;北宅即北宫,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

  • 内阁阁丞

    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之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。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掌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阁务。有事故时,由承宣厅长代理。

  • 厅房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尚书省并入枢密院后,厅房即主工部事。《辽史·国语解》: “厅房,即工部”。

  • 河东山西道肃政廉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仍置司太原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