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太府寺,掌印发、出纳交引、钱钞之事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印发、收纳交引钱钞之事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七品,掌守护宫城殿位,兼龙门县令。其佐官同提举,正八品,兼仪鸾监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;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。参见“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”与“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理一卒行政事务的长官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十邑为卒,卒有卒帅。”参见“卒”。乡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三百户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管子对曰:制鄙。三十家为邑,邑有司;十邑为卒,卒有卒帅。
官名。北周置,承御大夫属官,亦称承御二命士。随承御大夫侍卫皇帝左右。正二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六八《赵朗墓志》。
参见“开封府”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礼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膳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陵庙祭品与祭具的规
明代铨选方式之一。明代吏部于弘政门会选通、参以下官。参见“廷推”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从三品,甘肃地区置六人:驻碾伯县赵家湾、上川口、老雅堡、胜番沟各一人,平番县属西大通峡口一人,河州卫一人;青海地区一人,驻西宁县起塔镇;云南省一人,驻广西州属猛龙。
官名。即祠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祠部郎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