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1、宫名,舜的布政之处。《三辅黄图·明堂》:“明堂所以正四时出教化天子布政之宫也。黄帝曰合宫,尧曰衢室,舜曰总章,夏后曰世室,殷人曰阳馆,周人曰明堂。”2、官名,汉置,掌乐舞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
官名。清朝乐部神乐署之副长官。佐署正掌署事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左、右知观设,左、右各一人,汉员,从八品。
官名。南朝宋、梁置,为州属官。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多由长官挑选有孝行或文学之士担任。
“小匠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四年(1641)置,为武科名目,以选任武才,应付农民起义。诏下,无有应者。
清户部内部机构。南档房掌管档案,每三年稽查八旗人丁数目,编造各旗丁口档册,并掌户部满官员升补之事。设满堂主事二人以理其事。北档房不管理档案,掌缮写本部满、汉文题本、奏折,并管分拨各省报解的饷银,统计各
枢密院别称。又称宥府。宋枢密院的别称。亦称宥府。
官署名。亦称“鼓厅衙门”。清朝通政使司兼领之机构。登闻鼓厅置于唐,宋朝设有登闻鼓院,受理官民建议或申诉。明于都察院设登闻鼓,军民有冤而有司不为审理,许具状通政使司; 又不为转达,可击鼓鸣冤。清始置厅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。
官名。传说舜时置,掌教音乐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帝曰: ‘夔,命汝典乐,教胄子。’”新莽时为大鸿胪之改称。隋、唐宫内女官置,为二十四典之一。员四人,隋从七品,唐正七品,隶尚仪。宋朝大晟府及尚书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