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留守
官名。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,员一人,以知府兼任,掌守卫、弹压之事及钱谷、兵民之政。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(1153)于北京留守司设,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又,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宝(741—756)间改称北京留守,肃宗时复旧称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,员一人,以知府兼任,掌守卫、弹压之事及钱谷、兵民之政。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(1153)于北京留守司设,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又,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宝(741—756)间改称北京留守,肃宗时复旧称。
官名。初属少府。武帝元鼎二年 (前115)始属水衡都尉,有丞。职掌铸钱,为上林三官之一。新莽时民因私铸钱被囚送钟官罚作官奴婢者以十万数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掌铸钱,有丞。参看“钟官”条。
官爵禄命。《左传·襄公二年》: “官命未改。”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二年(702)改历博士为保章正,肃宗乾元元年(758)加号五官保章正,掌教习历生,与五官监候、司历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,从七品上,置一至二人,隶司天台。辽朝为司天监属官,南面官。明朝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以满人充,简任。佐尚书管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名。缋工为《考工记》五种设色之工之一。缋与绘同,缋工即绘文彩之工。北周置缋工中士,正二命;缋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色下大夫。
官名。巡抚的简称。明朝王世贞《觚不觚录》:“所过遇抚、按,必先顾答拜之。”按,指巡按。参看“巡抚”条。
官名。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,置一员,视从八品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右班殿直置,正九品,位成忠郎下、承节郎上,属小使臣。官名。低级武官。宋徽宗定武职官阶,分为五十二阶,保义郎为倒数第四,宋高宗时修改官阶次序,保义郎由
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。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,故名。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。③清末警察之俗称。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长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