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理
官名。清朝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二人,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,并由其保举,报部给札。道光元年(1821)定为正七品,依例升迁提举,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。
官名。清朝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二人,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,并由其保举,报部给札。道光元年(1821)定为正七品,依例升迁提举,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。
官职种类。北魏置,隋、唐因之。指不带兵、没有实际职掌、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。北魏末战事频繁,授官较滥,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(533),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,可加散号将军,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
机要近侍官。《后汉书·何敞传》:“臣伏惟累祖蒙恩,至臣八世,復以愚陋,旬年之间,历显位,备机近,每念厚德,忽然忘生。”
文散官名。明置文官正二品。加授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三品上称资德大夫,元代为正二品上,明代为正二品加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正三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封昭勇将军,乾隆二十年(1755) 改武义大夫; 属八旗者正三品封通议大夫。三十二年,统一为武义大夫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成定制。官名。清代官制
官署名。明初吏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。掌官吏考课、黜陟之事。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。
官名。隋炀帝时始设,员额三人。唐沿置,员额一人,从六品下,掌判监事,唐以后均为国子监的内部事务官。宋员额一人,元丰改制前选差京朝官或选人充任,元丰改制后定为正八品官。金代员额二人,升为从六品,明昌二年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专施用于境外,武帝大通三年(529) 定与度嶂将军同班,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一作合的,又称哈的大师。伊斯兰教法官称号。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,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罢回回哈的司,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,回回人所有刑名、户籍、
侍从官名。授未成年者。《梁书·文学·岑之敬传》: 年十六,策试擢为高第,“乃除童子奉车郎。”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