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榜
科举考试的一种附加榜示。于正式录取名额之外,另取若干名列为副榜。元至正八年(公元1348年)中书省奏会试例取十八人外,再取副榜二十人,副榜之名始于此。明永乐中会试有副榜,给一些下第举人以做官的机会。嘉靖中又有乡试副榜,列入副榜的,即为贡生,称为副贡。请制惟乡试有副榜,取中者如明制,为贡生,可入国子监肄,仍可应下科乡试。
科举考试的一种附加榜示。于正式录取名额之外,另取若干名列为副榜。元至正八年(公元1348年)中书省奏会试例取十八人外,再取副榜二十人,副榜之名始于此。明永乐中会试有副榜,给一些下第举人以做官的机会。嘉靖中又有乡试副榜,列入副榜的,即为贡生,称为副贡。请制惟乡试有副榜,取中者如明制,为贡生,可入国子监肄,仍可应下科乡试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,每署一员,掌其方小大次序。
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中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领大定府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后门下、内史、御史、司隶、谒者五官署置,无员无禄,亦主出使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长官,置一人。
① 旧指上级官署中供下级官员来谒长官时休息的地方。有等级之分。如清朝督抚衙门中有司道官厅、府官厅、州县官厅等。② 军事机构。明朝京营编制。正德(1506—1521)中置。分东西两官厅,系选团营中精锐组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神武军大将军下。
北洋政治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成立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六月二十日,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《参政院组织法》而产生的。参政院的性质,依《新约法》的规定是:“应大总统之咨询,审议重要政务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,置为属官,正七品,掌察天气阴晴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太史院为司天监,遂罢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