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史从事
官名,汉置,为刺史佐吏,掌文书等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(博)迁冀州刺史,博本武吏,不更文法,及为刺史行部,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,官寺尽满。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,事毕乃发,欲以观试博……后博徐问,果老从事教民聚会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刺史佐吏,掌文书等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(博)迁冀州刺史,博本武吏,不更文法,及为刺史行部,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,官寺尽满。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,事毕乃发,欲以观试博……后博徐问,果老从事教民聚会。”
官名。北魏诸皇子、诸王公国置,统国中军兵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八品或从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品同。将军名号,西汉置。凡将军皆领兵征战。《汉书·霍去病传·公孙敖》:“以中将军从大将军再出定
官名,为光尉郡的长官,职如郡太守。参看“光尉”条。
参见“卿”。九寺大卿的简称,即汉代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等九寺大卿。
内侍阶官名。金朝置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正七品上,称通掖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见“侍郎右选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属太常寺,设太社令为长官,掌以时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,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。官署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置,属太常寺。《礼记·祭法》:“王为群姓立社,曰太社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 置,员二人,同为审官院长官,掌京朝官磨勘之事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同知审官东院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 (1261) 以河南屯田万户史权为江汉大都督,总管河南军事。至元元年 (1264) 罢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