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条例司
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
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宣徽北院官员,在知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高等法院的主官。见“高等法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牧养军马的机构。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往往不隶卫,而直属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择使司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打牲乌拉处”。满语称“布特哈衙门”。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。顺治十四年(1657)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,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、蜂蜜、松子、鲟鳇鱼等东北特产,并管理屯庄事物。设三品
官名。《汉书·王吉传》: “以郡吏举孝廉为郎,补若卢右丞。”若卢有诏狱,有令、丞主其事,或分左、右。西汉属少府。官名,西汉置,为少府属官。省府地所属有若卢狱,掌治库兵及将相大臣、亲戚妇女。其长官为令,
见“千总”①。
官名。金置,秩正八品,掌监草场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以身边地位较低的亲信充任,负责监察百官及吏民,直接隶属于曹操,威权甚大。初以卢洪、赵达任之。“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曰: ‘不畏曹公,但畏卢洪,卢洪尚可,赵达杀
参见“太常丞”。官名。汉制,各主官之下都有丞,既为主官的副职,也是衙署内部的事务官。北齐太常寺设卿与少卿外,仍有丞,为太常寺卿的佐官,与少卿职权无甚区别。历代沿置,至清乾隆以后才改为属官。参见“太常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