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科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宋初置,为横行阶官,不领本职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,定为视六品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,大改官制,改为职事官,置二人,为引进司副长官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中卫郎,为武臣阶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甲坊署次官,置一人。正九品下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唐朝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。元置,为该库副贰长官,正五品,位在都提举之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》,参看“万亿宝源库”条。户部所属万亿广源库、万亿绮源库、万亿赋源库也设此官,职位也与此相同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拟、缮汉文票签,撰拟制、诏、诰、敕、祝文、赐谥号、封号等御制文字,缮写御制诗文集、宫殿匾额、楹帖、碑文,登录“外纪簿”等事。设汉侍读二人,汉中书二十七人,供事四人。此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。置稍法上士,正三命;稍法中士,正二命。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明朝鸿胪寺置,一人,从七品。详见“鸿胪寺左丞”。
官名。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。官名。为提调的副职,见“提调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五年西南护国军所组织的军政机关。唐继尧为抚军长,岑春煊为副抚军长,陆荣廷、蔡锷、李烈钧等为抚军;梁启超为政务委员长。袁世凯死,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后乃宣告撤销。
文散官名。明置文官正二品。加授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三品上称资德大夫,元代为正二品上,明代为正二品加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