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别火令丞

别火令丞

官名。别火的意思是改火。我国古代有改火的习俗,即规定某日要熄灭旧火,另生新火,以辟除不详,预防疫病,而且必须以原始的钻木取火法来生新火,并举行有关的仪式。此种习俗先秦时已流行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西汉大鸿胪属官有别火令及丞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注引如淳说:“《汉仪注》,别火,狱令官,主治改火之事。”也就是专管发布改火的政令和主持改火的仪式,并主管别火狱。西汉具体改火的时间则不详,惟居延汉简中存有宣帝时丙吉奏书,建议夏至改火。东汉废别火令丞,然而改火之事仍继续举行。《后汉书·礼仪志》说:“日冬至,钻燧改火”,与《论语》所说改火季节颇为一致。宋敏求《春明退朝录》说:“唐时惟清明取榆柳火,以赐近臣戚里,本朝因之”,可见唐宋时已把颁赐新火作为君主对臣下的一种恩赐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镇主

    官名。南北朝时防守要地的军事长官,地位相当于刺史,多由刺史兼任。北魏时亦作为“镇将”的别称。

  • 督捕左右理事官

    官名。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、右理事官各一人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
  • 丞相史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丞相,秩四百石。初佐丞相掌监察地方。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置部刺史监察州部后,协助丞相处理具体事务,无定员,位在司直、长史下。官名,为丞相属吏,掌视察监督诸州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

  • 举主

    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

  • 司弓矢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弓矢下大夫二人, 中士八人,掌管弓矢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弓矢中士,正二命;司弓矢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
  • 右武候

    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十二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左武候同掌车驾护从,昼夜巡察,烽候道路,执其营禁,分领诸骠骑府、车骑府府兵; 有长史,司马,录事及功、仓、兵、骑曹参军,法、铠曹行参军等员,另

  • 小给使学生

    宫女名号。唐置,属宫闱局,员额五十人,掌宫内杂使。

  • 集禧观使

    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皇祐五年(1053),于会灵观旧址建集禧观。后置使名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,富弼始带此衔居洛阳。

  • 侍渔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监管渔业。或收取渔税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申、蒯,侍渔者。”杜预注: “侍渔,监取鱼之官。”梁履绳补注: “齐擅鱼盐之利,侍鱼之官盖监收鱼税者。”

  • 航海副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由上尉或中尉充任,掌航海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