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判膳部司

判膳部司
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膳部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筹备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由原运筹司改设。掌海军参谋、教育、测绘及研究各国海军事宜。辖参谋、教育、测量三科。置司副官、科长等员。宣统元年(1909),併入筹办海军事务处

  • 力士

    官名。宋代置,掌管旗帜,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,选用健壮军士充任。明代属旗手卫,专门执掌金鼓旗帜,随皇帝车驾出入,并守卫四门。官名。明设此官,掌金鼓、旗帜和随驾出入等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旗手卫》:“帅力士随

  • 庶常馆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翰林院所属机构,为庶吉士学习场所。初隶内弘文院,后改入翰林院。掌教习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设教习,满、汉各一人,由吏部开列掌院学士、内阁学士题请皇帝钦派,或于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,称“大

  • 负侯

    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
  • 军需长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掌军需事务。

  • 高品

    即“内侍高品”。

  • 十州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四一《元廞墓志》: “(元廞)为十州都将,主探金铁。”

  • 太子备身别将

    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
  • 国太夫人

    命妇封号。宋朝初年置,以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,宰相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、王、侍中、中书令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。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、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,其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亦得此封。外命妇名。《南齐书

  • 大理院民科第二庭

    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