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礼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或二人,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礼部尚书为礼部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或二人,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礼部尚书为礼部长官,遂罢。
威东、威西、威南、威北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①主管。《尚书·周书·泰誓》: “亦职有利焉”。蔡沈集传: “职,主也。”②职务、官职。《尚书·周书·周官》: “六卿分职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: “设官分职”。③宋朝任官制度。宋朝任官有官、职、差
官名,汉置,掌帅军征伐,位低于将军。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(霍去病)善骑射,再从大将军,受诏与壮士,为剽姚校尉……剽姚校尉去病斩首虏二千二十八级……封去病为冠军侯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大颜案《荀悦汉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详覆之事,以刑部侍郎领之,下设郎中、员外郎佐理其事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二十六年(1156)复置,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周书·周惠达传》:“正光(520—525)中,(肖) 宝夤为关西大行台,又假(冯)景陵江将军,领大行台都令史,从宝夤征讨。”职掌同尚书都令史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五代置,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。宋初不掌撰集之事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始命官领记注之事,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,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,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
官署名。战国燕置。燕国设置右陶、左陶两官署,分管陶器制作。战国燕国陶文有此官。
清朝皇帝在臣工奏折上所写的批示。以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康熙(1662—1722)、雍正(1723—1735)时,皇帝对此十分重视,批语往往很长很细,文笔亦相当活泼。后期渐趋于简单。雍正以后定制,朱批奏折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年终考绩时分数在六十分以上者,虽为考绩合格,但不予奖励,而予以留级处分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右候副职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右候之副,车驾出,掌佐式道右候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参看“式道候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