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举主。《后汉书·郑弘传》:“(章帝)元和元年(后84)代邓彪为太尉,时举将第五伦为司空,班次在下。”伦为会稽太守时曾举弘孝廉。时秀才、孝廉多由州郡长官察举,刺史、太守将兵,也称“州将”、“郡将”,故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负责审定各学堂教科书、参考书,检查私家撰述,刊布有关学务之书籍报章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满语官名。即指牧马头目。阿敦,意为牧群、马群。达,意为头目。
乐官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问其族,对曰:泠人也。”注:“泠人,乐官。”泠人,同伶人。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问其族,对曰:“泠人也。”注:“泠人,乐官。”亦作伶人,参见该条。
海关 海事部巡工科洋员,地位在副巡工司之下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设,又称“尚书都事”。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,置八人,正八品,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。掌文书收发,稽察缺失,监印给纸笔等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,移其职属都司郎(即左、右司郎中
即“治书持御史”。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。官名,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,又名治书侍御史,掌评全国疑案。《通典·职官·御史台》:“御史中丞,旧持书侍御史也。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汉宣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正四品,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从六品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,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