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刑部十七清吏司

刑部十七清吏司

官署名。清沿明制,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,刑部定为直隶、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十七清吏司(户部无直隶、奉天、安徽三司),另有一个督捕清吏司,是按所掌职务命名的。以省区为名的十七清吏司,每司除掌本省区的刑名外,多数兼有其他事务,少数几个司也管其他省区刑名。直隶清吏司兼掌察哈尔左翼刑名。奉天清吏司兼掌吉林、黑龙江刑名。江苏清吏司兼掌核办赦免案件。福建清吏司兼掌关领汉官的官俸及满、汉官员的公费。浙江清吏司兼掌本部汇题、汇奏拟稿之事。河南清吏司兼掌“热审”案件(每年立秋前对杖罪以下犯减等或宽免,称为热审)。山西清吏司兼掌察哈尔左翼与迤北各城刑名,并察核汇题各省按年例咨报事件。陕西清吏司兼掌甘肃、新疆两省刑名并掌管囚粮。四川清吏司兼掌管刑具。广西清吏司兼管朝审(每年于霜降后审办京内死刑案件,称为朝审),并掌管囚衣。云南清吏司兼掌刑部印信的封启,贵州清吏司兼掌本部汉司员的升补事务。各司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多为八人,至少为六人;另有额外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七品小京官若干人,笔帖式一百二十四人,经承四十九人,分在各司办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导客局

    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

  • 騊駼监长丞

    官名。騊駼是北海所出良马。騊駼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,置长及丞。东汉省。

  • 邮传部统计处

    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设置,专掌船、路、电、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。设提调二人,纂修八人,协修八人。处内分设总务、船政、路政、邮政、电政五科,以分理各项事务。

  • 监造

    官名。宋朝军器所属官。参见“军器所”。

  • 龙厩署

    官署名。隋朝隶太仆寺,置令二员、丞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厩署。

  • 典计

    官名。唐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功局。员二人,正七品,为司计之佐,协掌度支衣服、饮食、柴炭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宫中女官名。

  • 知北院贴黄

    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北院林牙。官名。宋制于奏状意有未尽,摘要别书于后,称为贴黄。辽于北枢密院置知北院贴黄,掌奏状贴黄之事。

  • 右选曹尚书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刘汉置。掌官吏铨选,位次尚书仆射。属尚书省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 “省吏部,置左、右选曹尚书。”

  • 电威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南朝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一班

  • 南皮室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北面官,统领南皮室军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