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分巡处

分巡处
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。内部设事务科、巡查科、各段。掌内城分巡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端明殿学士

    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(926)置,掌四方书奏,多由翰林学士充任,班在翰林学士之上。北宋初沿置,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 改文明殿学士,后不复除授。仁宗明道二年 (1033)复置,与文明殿学

  •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又称脱思马田地招讨使司,兼掌军民政务。置招讨使二员,知事一员,镇抚一员。

  • 转运留后

    官名。唐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
  • 遂法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遂士置,北周沿置 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遂法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遂士”。

  • 上都利贞库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成宗元贞元年(1295),掌饮膳好事金银,隶宣政院。置提领、副使各一员,秩从七品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从七品。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。置提领、副使各一人。

  • 掌醢署丞

    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
  • 京城巡防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临时设置的京师卫戍机构。咸丰三年(1853),以太平军北伐,威胁京师,始设。掌京师防卫与治安事宜。置大将军一人,参赞大臣一人,巡防王大臣若干人,均特简王、大臣兼充。下设文案、营务、审案、粮

  • 煖殿

    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,品级虽然不高,但因系皇帝近侍,地位颇重。

  • 警佐

    警察职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,其地位次于警正;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,得充警察分所所长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于县,掌全县警察事务,其地位相当于科长。

  • 哈思户额尔机阿里飞拜察喇昂邦

    即“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