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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,常含贬降之意。晋朝沿用,指内侍、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。后世亦称。
汉制,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,如《汉书·冯野王传》记冯野王“为大鸿胪,有司奏野王王舅,不宜备九卿,以秩出为上郡太守。”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,常含贬降之意。晋朝沿用,指内侍、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。后世亦称。
汉制,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,如《汉书·冯野王传》记冯野王“为大鸿胪,有司奏野王王舅,不宜备九卿,以秩出为上郡太守。”
周制,诸侯朝见天子时,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,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,故称汤沐邑。汉朝皇帝、皇后、公主以及诸侯王、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,亦称汤沐邑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颜师古注: “凡言汤沐
官库名。宋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藏南郊所用杂物。
①查核察看之意。东晋、北朝有检校御史。②官制用语。初谓代理,隋及唐初皆有。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三年》:“诏(李)仲文检校并州总营。”胡三省注: “检校官未为真。”即尚未实授其官,但已掌其职事。中唐以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研究院设院长一人,由校长兼任。各研究所及所属各部设主任一人。
见“印票”。
泛指诸校或校尉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其宗族皆列校、郎将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诚伤偏裨列校,勤不见纪。”
参见“仪曹郎”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。凡御史台、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,须及时上报该司,审理不当或积压者,许据情节驳奏。设纠察在京刑狱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
即“固山昂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