冰鉴署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邮、电、航各项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邮、电、航所属一切款
指廉访使,是对廉访使的美称。元代迺贤《金台集一·赋鹦鹉送偰世南廉使之南海》诗:“乌台使君午梦醒,隔簾细雨春冥冥。”参看清代梁章钜《称谓录·按察使·乌台使君》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初以称太子屯骑校尉、太子步兵校尉、太子翊军校尉,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位七班; 陈六品,秩千石。亦称“东宫三校”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五品下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,随时交付养廉处,以添补养廉之用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二年更换一次,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皇帝所耕藉田收获的谷物,供大祭祀之用。下设神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吏名。五代州县属吏有勾押官、都勾押官,掌征收两税钱谷等事务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前,大宗正司、三班院、诸监、客省、军头引见司、皇城司、内东门司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御厨及金吾街仗司皆置,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始置于北京大通关(今北京通县境内)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,未入流,后俱革。掌大通关税课之事。官署名。明置,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