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经济司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,管理全国农村经济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,管理全国农村经济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金代铨选制度中用以记录官员的资历的文书。《金史·选举志二》:“凡铨注,必取求仕官解由,摄所陈行绩资历之要为铨头,以定其能否。”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辽朝官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职掌同州“司法参军事”参见该条。
自家中征召授官。《史记。袁盎晁错列传》:“建元中,上招贤良,公卿言邓公,时邓公免,起家为九卿。”后亦指初仕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叙南朝陈制:“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”,“皇太子冢嫡者,起家封王,依诸王起家。余
官名。晋朝置,为县属官,掌教学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“户千以上,置校官掾一人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县佐吏,掌管学校等事。东汉末年,因兵乱学校荒废。建安八年曹操“令郡国各修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,选其乡之
官署名,汉置,属卫尉,宫掖朔平署掌北门,有司马一人,俸比千石,吏员五人,卫士一百一十七人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)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闰月甲午,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、掖庭、朔平署火。”注:“《汉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宣布法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布宪中大夫,正五命,属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薛善传·敬珍附传》:“子元约,位至布宪中大夫。”副职为布宪下大夫,正四命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属宣融房,五品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居宣诏省。左正一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掌理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可兼充道录司,缺出由右正一升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