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司司长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署名。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,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,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、局。府称局,县称司。设从九品大使一人,典商贾,侩屠,杂市之常征,汇于府州县。清朝沿置,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
指皇宫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武乃白太后曰:故事,黄门、常侍但当给事省内,典门户,主近署财物耳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华覈传》:“臣以愚蔽,误忝近署。”
官署名。袁世凯继孙中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,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四月一日,孙中山解职,袁世凯任命黄兴为南京留守。依照《南京留守条例》的规定,南京留守直属大总统,其职权主
县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县知事和承审员之下,佐理文书、记录等事务。
官名。明置,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济宁兵备一人,专管河盐,临清兵备一人,带管分巡、马政、河道。
左署为左中郎将署,右署为右中郎将署,其长官分别为左右中郎将,分别掌左右署郎持戟值班、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。东曹掌二千石官员的任命和调动及军吏事。东曹议令史掌对东曹事务的顾问应对和参谋议论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胡质传》:“(胡质)入为丞相东曹议令史。”
官名。汉代置符节令,属少府,三国魏始为符节台的主官,有丞。晋太始中废。北魏复置,属御史台。详见“符节台”。
司封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