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、陈设器皿之事。初名“副催总”、“副总领”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额设十七人,二人食九品俸,余七、八、九品不等。
契丹官名。原为县官之佐,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县令。
④ 吏职。南朝置,为高级官员的侍从,由朝廷赐给。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:“诸大夫官,皆处旧齿老年,重者加亲信二十人。”② 官名。西魏置,属大丞相府,地位很重。《周书·李贤传》:“(李基)累迁抚军将军、银青
官名。简称旗籍司员外郎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三人,蒙古二人; 后改宗室一人,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刻字匠。掌刻书之任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仁宗时为太学职事之一,选差学生充任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末,改由命官充任,仍参用学生。命官正九品,掌协助学正执行学规,参预考核学生之事。元沿宋制,设于各路儒学及医学。地位低于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美利坚、德意志、秘鲁、意大利、瑞典、挪威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葡萄牙等国交涉事务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并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晋阳冶局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郡少府始见于《汉书·文翁传》:“减省少府用度。”颜师古注:“少府,郡掌财物之府,以供太守者也。”可见少府为郡国的内府,其财物供太守私家用度,正如中央少府之于皇帝。郡国少府领于功曹,设少府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