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侍读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侍读设。额设满十人,蒙古、汉军、汉各二人。分隶内阁满本房、汉本房、蒙古房各机构理事。正六品。掌勘对、检校之事。例以典籍、中书等升任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置此官,虽名侍读,实掌勘对本章,与低级事务类似。参看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内阁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侍读设。额设满十人,蒙古、汉军、汉各二人。分隶内阁满本房、汉本房、蒙古房各机构理事。正六品。掌勘对、检校之事。例以典籍、中书等升任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置此官,虽名侍读,实掌勘对本章,与低级事务类似。参看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内阁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从八品;掌库藏之事。有副主藏为其副职。
①官署名。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,领祠部、仪曹二郎曹。长官为尚书,然不常授,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。北魏不常置,或设神部、仪曹、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。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,掌宗
武官名。后唐置,掌领行营军马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六》记明宗长兴元年 (公元930年)“以右武卫上将军王恩同为两都留守兼行营马步都虞候,为伐蜀前锋。”
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。《谷梁传·庄公三十年》: “贡职不至。”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贡职之数。”
①官名。将军名号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(196) 置,拜伏完为之,仪比三司。三国、两晋沿之,魏、晋皆三品。十六国后秦、后凉、北凉亦置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五年(469) 七月改名辅师将军,后废帝元徽二年(474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八品。依例升迁左觉义,缺出由候补僧官升补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所补用之缺,原非应补之缺,乃以现缺先用之例。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,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。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。笔帖式、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,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。
官名。官阶低于官职加“守”字。辽朝守中书令为加给官员的尊称,非实任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真金封燕王,守中书令。至元十年 (1273)立为皇太子,仍兼中书令,去“守”字。
军府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骠骑府置,为府兵组织系统一大变更。每府长官称鹰扬郎将,置一员,副长官称鹰扬副郎将,一员,各有司马及兵、仓两司。领亲、勋、武三侍,为内军鹰扬府; 外军鹰扬府,则分隶十
官名。东晋、南北朝军事编制队的主将。下设队副,上属军主。所指挥的兵力无定员,自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。南朝多以杂号将军领之。北魏为比视官,犯谴原不得当刑,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可当刑。担任仪卫等任务时可有较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