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公府马曹”。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,掌河堤防卫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弁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金承安四年(公元1189年)置,为按察使的佐官,其地位次于副使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三库之属官。隶属三库掌印郎中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设,三十二员。雍正二年(1724)改定银库六员,缎匹库九员,颜料库十一员。皆为满员,未入流。三年一更代,缺出由各部寺库使内保送选补。
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、北周与隋均置,管理一闾居民。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,北周与北齐同。隋制闾由五保(二十五家)组成。
官名,西汉时西域焉耆国等设此官,为低级武将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,参看“击车师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