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大臣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侍卫亲军,以宿卫扈从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侍卫处,掌宿卫扈从之事。清朝侍卫处,设领侍卫内大臣六人,统帅侍卫亲军,为正一品官。其次为内大臣,也六人,掌宿卫扈从,初为正一品,后改为从一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侍卫处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九》、《清会典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侍卫亲军,以宿卫扈从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侍卫处,掌宿卫扈从之事。清朝侍卫处,设领侍卫内大臣六人,统帅侍卫亲军,为正一品官。其次为内大臣,也六人,掌宿卫扈从,初为正一品,后改为从一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侍卫处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九》、《清会典》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,二人,正九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丞”。
“五官中郎将”的省称。五官将是五官中郎将的省称,俸二千石,主五官郎,掌值班宿卫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吴质传》:“吴质,济阴人。”注:“《魏略》曰:质字季重,以才学通博,为五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管勾往来国信司,属内待省。元丰改制后改称往来国信所,转属鸿胪寺。有管勾官二人,以都知、押班充任,掌与辽国通使交聘之事。南宋并入礼部。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均工中士,正二命;均工下士,正一命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说:“大司农属官有均输令丞。”北周是仿照均输令丞之职来设置均工的。掌均输之事。参见“均输令丞”。
监狱名。明制五军都督府设五军断事官,总治五军刑狱,其后裁撤,而由都指挥使所属的司狱专管一方军事监狱,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和兵部。
官名。秦置,西汉因之。为郎官之一,属户将,位郎中,秩比三百石,掌宿卫宫殿门户。东汉省车、户、骑三将,郎中并属左、右、五官三署,不复有户郎。官名,也称户郎中,分左右,隶属左右户将。汉置,掌守卫宫殿门户,
官署名。又名“掌关防管理内管领事务处“、“内管领处”,俗称“关防衙门”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理宫内房屋之修葺、拔草、裱糊、洒扫以及备办粮、盐、水、糖、饼饵、菜蔬等物。由内务府郎中一人、员外郎一
官名。清代设西藏办事大臣,北洋政府时期改设西藏办事长官,职权大体如旧。唐古特官和喇嘛官虽为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属官,但有关任免事项须与办事长官商议。参见“西藏办事大臣”。
宫观官名。南宋改管勾宫观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