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一人,承厅丞指挥,总理本处事务。处内分设两科:第一科,掌刑警事宜;第二科,掌警法事宜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一人,承厅丞指挥,总理本处事务。处内分设两科:第一科,掌刑警事宜;第二科,掌警法事宜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卫军司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七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四十九人。掌审查决算事项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军吏。主垒壁之事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“齐侯以为有礼,既而问之,辟(壁)司徒之妻也。”杜预注: “辟司徒,主垒壁者。”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
官名。见“雄俊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荡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。领直入副都督。五品上。官名。北齐设左右卫府,掌左右厢,其属官有直入正都督、直入副都督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左右卫府》。
官署名。隋朝隶太仆寺,置令二员、丞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厩署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营建明堂等。《魏书》卷六七《崔励传》: “领军将军元叉为明堂大将,以励为长史。”亦称营明堂大将。
见“宝源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