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吏考课方式之一。唐代考课之制,分司考与校考。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,分为九等,称为司考或初考。初考完毕之后,送尚书省总考,称为“校考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官名。元皇庆中置上都尚饮局,属光禄寺,秩正五品,掌同大都尚饮局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使职名。镇守一方之军事长官,多以经略使、节度使兼。唐武则天长寿三年(694)曾诏诸军经略、镇守大使以一子为宿卫。玄宗先天二年(713)甄道一除幽州节度、经略、镇守使。肃宗乾元二年(759)置陕虢华节度
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通过考试对翰、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。始于乾隆二年(1737)。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、检讨,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、赞善,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,并由皇帝亲自出题,
官名。三国魏置,六品,掌东宫宿卫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东宫宿卫。
官府文告。《荀子·强国》:“发诫布令而敌退,是主威也。”
见“磨勘司左司副”。
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。清制,王、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,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