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,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,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以京城西旧染院为夏州蕃驿,属鸿胪寺。后改称都亭西驿,掌接待河西蕃部贡奉使者。设管勾二人,以诸司副使以下至三班使臣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都亭西驿及管干所,属鸿胪寺,
官名。北魏置,楼禀曾任此职。隋朝为太子宫门局长官,置二员,从六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太子宫门监。参见“宫门局”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三年 (1043)始置,以员外郎及太常博士充任,仍理本等资序,不得差出,任满三年,令三司保明议升陟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,掌右府库中所藏器物,下设右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爵名。战国置。或说与汉朝 “上闻爵” 同。《吕氏春秋·下贤》: “(魏文侯) 东胜齐于长城,虏齐侯,献诸天子,天子赏义侯以上卿[闻]。”陈奇猷注:“毕沅改‘上卿’为‘上闻’,曰: 梁伯子云: ‘《国策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二年(702)改历博士为保章正,肃宗乾元元年(758)加号五官保章正,掌教习历生,与五官监候、司历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,从七品上,置一至二人,隶司天台。辽朝为司天监属官,南面官。明朝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掌拟定海军军法、军狱规章,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,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。设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,司法官四人,录事六人。宣统元年
郡门下吏名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记郡属吏中主记室与记室史并置,相当于东汉时郡府主计掾与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