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八府宰相
官名。元朝置。掌蒙古诸王朝觐傧介之事,与蒙古翰林院官一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,贵近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,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。
官名。元武宗或仁宗时始置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;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。以其贵似侍中,近似门下,故特以“宰相”之名荣宠之。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充任。大德九年(公元1305年),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掌蒙古诸王朝觐傧介之事,与蒙古翰林院官一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,贵近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,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。
官名。元武宗或仁宗时始置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;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。以其贵似侍中,近似门下,故特以“宰相”之名荣宠之。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充任。大德九年(公元1305年),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太子宫尹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,汉置,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义纵为南阳太守,以周为爪牙,荐之张汤,为廷尉史。”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掌决狱、治狱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记于定国为廷尉史,“与御史中丞
官场用语。宋朝称同平章事、尚书左仆射、尚书右仆射等实际宰相为真相,以与使相相区别。
即“拜察默拖喇哈番”。
命妇的称号之一,清朝一品官员的正妻封一品夫人。《清通典·职官十八》:“国朝定命妇之制,凡封赠:一品之妻为一品夫人;二品妻,夫人;三品妻,淑人;四品妻,恭人;五品妻,宜人;六品妻,安人;七品妻,孺人。”
官名。掌侍从皇帝起居,记录其言行。周代由左史右史负责记录,汉代由宫中女史记录;晋由著作郎兼任;北魏始置起居令史,又别置修起居注二人;隋朝在内史省置起居舍人二员;唐宋在门下省置起居郎,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
吏名。明清四种外吏 (承差、书吏、典吏、攒典) 之一。即司、道、府、厅、州、县之书吏。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,江苏最少,四川最多;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,江苏最少,四川最多。府
官名。为工巡总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少府所属杂匠一百二十五人,分配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司充任造作工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