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仆丞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仆局次官。隋朝置三员,从九品; 唐朝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中宫有出,则居右,与令夹引之。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仆局次官。隋朝置三员,从九品; 唐朝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中宫有出,则居右,与令夹引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普通六年 (525)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五班。陈置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置算学,设二员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国子寺罢隶太常,不置。唐高宗显庆元年(656)置,三年废,龙朔二年(662)复置,设一员,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算法。清朝属国子监,乾隆四年(1739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、钱财、差役,泰殿前都点检司。置提点、正副监、丞、直长等职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。其官有提点,正五品。监,从五品。副监,从六品。丞,从七品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。设于文宗至顺二年(1331),掌文宗潜邸扈从之臣。辖宫相都总管府、膳工司等机构。顺帝时罢,至元六年(1340)将其司属划归资正院。官署名。元至顺二年(公元1331年)置,领文
官名。西汉置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音犹不平,荐永为护菀使者。”官名,西汉置,掌护菀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音犹不平,荐永为护菀使者。”菀,通苑。
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,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;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,归本司祗应者,称勒留官。勒留官依一定选限,可出职授官。宋承唐制,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,
秘书少监简称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罢官、责降、追停、停职者,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,收叙任用,称叙复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官员在任被责降官、罢官或停职,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, 拟注任用。
女官名。南宋初置,掌知尚书内省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有典农官,后期《《幼主诏旨》中有典天农一官,为天朝典官,可能就是前期典农官之职,参见“典农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