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彩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功,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、缣帛、丝枲,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彩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置,亦二员,正七品,永乐(1403—1424)后其职尽移于宦官。
(1) 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彩”。(2)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属官,主办旗帜与绸饰之物。分别称为典天彩、典东彩、典北彩、典翼彩。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功,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、缣帛、丝枲,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彩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置,亦二员,正七品,永乐(1403—1424)后其职尽移于宦官。
(1) 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彩”。(2)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属官,主办旗帜与绸饰之物。分别称为典天彩、典东彩、典北彩、典翼彩。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名。简称广东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广东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领东厂、西厂及内行厂与锦衣卫的合称。因其均掌缉查治狱诸事,故合称之。明朝为了加强统治,先后设“东厂”、“西厂”、“锦衣卫”,“厂卫”是“东厂”“西厂”“锦衣卫”的合称。因为这些官署性
官名。即将作少监,隋文帝将作寺次官,开皇二十年(600) 改称少监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复名少匠,五年又改为少监,十三年改名少令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改名少匠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定名
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定乡为自治组织,以乡议事会为议决机关;设乡董一人,为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,其职权主要为筹备乡议事会议员的选举和议事的准备,执行议事会议决事项,执行县行政长官的委办事
官署名。明初改拱卫司而置,为正三品衙门。后改都尉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改亲军都尉府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秘书院遂改称“内翰林秘书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