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天厨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四人,奏补,分掌本馆第一、第二两科与译书、编案两处事务。
①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置,掌兵器甲弩制造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,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。玄宗开元三年(715)复置,领甲坊、弩坊二署,设使以领其事。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。十六年于北都
即“梅勒章京”。
官名,商朝置,常奉命征伐和射猎。所部分左中右三队,每队百人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置于江浙、湖广、江西三行省,提举,从五品,三省各一人;同提举,从七品,三省各一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,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;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,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。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。官署名
官名。宋朝置。南宋理宗时,应试举人私相抄袭,成抄古作,成袭老儒旧文,极多雷同,故于礼部试、国子监解试置。凡雷同试卷,即行黜落。后以贡院参详等官兼任。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理宗后在礼部试和国子监解试时各增
官名。在主帅军中督兵之官。《晋书·王恭传》:“遣(刘)牢之率帐下督颜延先据竹里。”官名,三国魏钟会置,掌帐下军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会帐下督丘建本属胡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