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制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记辽有五冶,属北面冶官,设五冶太师以主之。其余未详。
官名,为郡县小吏,汉置,掌杂务,随事所遣,有固定职事者称直(值)事小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、干,主文书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
学校名。清朝培养琉球留学生之机构,康熙二十三年(1684)琉球陪臣子弟四人赴京受业,均准入国子监就读,始称官学。其后,二十七年、雍正二年(1724)、乾隆二十五年(1760)、嘉庆十年(1805)、道
官名。北周置,掌宫室营建。《隋书·循吏·樊叔略传》: “宣帝时,于洛阳营建东京,以叔略有巧思,拜营构监,宫室制度皆叔略所定。”
祠禄官名。宋神宗时置勾当宫观,以京官充任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
参见“管学大臣”。
东宫属官。南朝梁置,属太子中舍人。
官名合称。周朝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大国三卿,皆命于天子”,“次国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,一卿命于其君。”孔颖达疏: “三卿者,依周制而言,谓立司徒兼冢宰之事,立司马兼宗伯之事,立司空兼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城四郊及六遂民众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遂士,中士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四郊,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令,听其狱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