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法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相府复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法曹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法曹参军,南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沿袭其制,置法曹行参军。北周于大丞相府置法曹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相府复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法曹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法曹参军,南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沿袭其制,置法曹行参军。北周于大丞相府置法曹参军。
左署为左中郎将署,右署为右中郎将署,其长官分别为左右中郎将,分别掌左右署郎持戟值班、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银行名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在“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”的特许下,以特税(鸦片税)为基金,设立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,办理农贷和农业投资,实际上是为地主、富农放高利贷提供资金。总行设于汉口,并
西周及春秋战国时采田俸禄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无田禄者,不设祭器。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”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置,为正八品下武散官。宋初沿置,正八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唯蕃官蕃兵仍授,余者皆罢。官名,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下授宣节副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官名。辽天祚帝天庆六年 (1116),有侍御司徒挞不也。(《辽史·天祚纪二》)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官名。南宋时,金或蒙古若准许宋廷议和,宋廷则需派使臣致谢,所派使臣称报谢使。官名。南宋置,为答谢金或蒙古准许议和的特遣使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民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参见“民部”。
官制用语,即除故官,授新官。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七年,南巡园陵,特诏秉从……及行至南阳,左右并通奸利。诏书多所除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