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公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
官名。①元朝僧官。掌理佛教事务。世祖时,设总统所管领各地佛教之事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罢总统所,僧人诉讼统归有司。② 清朝八旗军制中属禁卫军各营之长官。如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、火器营、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吏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吏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)改吏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各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请简。掌承院长、副院长之命总理秘书厅事务。
官署名。隋朝秘书省置,初称曹,后改局,有令、丞各二员,司历二员、监候四员; 其历、天文、漏刻、视祲,各有博士及生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太史监,减丞一员,又置司辰师八员,增监候为十员。唐高祖武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置。为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,属侍御长,随同皇帝出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。
官署名。秩从五品,隶礼部仪凤司,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 (1275),掌乐工调音律等务。置署令、丞、管勾各二员。官署名,元朝置,秩正七品,后升为从五品。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(翻)之事。元世祖忽必烈至元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元年(1403)始置。设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并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曹清吏司,各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品秩同于六部,职掌略同于布政司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土训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专司观察天下土地山川形势及所生异物,昭告于王,以为王行事之参考。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土训中士,正二命;土训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与《周礼》的土训同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始于秦州置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司,简称宣抚司,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,许以便宜行事,询访民间疾苦。绍兴元年(1131),以淮南守臣多阙,又于淮南置司。二年,又于扬
公侯伯子男是五等爵位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。”注:“爵五等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