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中佐领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管均在四世以下者,世管佐领内承管人父子均因罪革退,或承管人绝嗣而家谱内亦无应袭之人者,皆改为公中佐领。佐领员缺,皆以本旗不兼部务之世爵及二品以下、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内拣选兼任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管均在四世以下者,世管佐领内承管人父子均因罪革退,或承管人绝嗣而家谱内亦无应袭之人者,皆改为公中佐领。佐领员缺,皆以本旗不兼部务之世爵及二品以下、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内拣选兼任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,从六品。官名。北齐置,详“直卫正都督”条。
宋朝贡举科目名。太祖建隆三年(962)设,选人有格未至而能试判三道者,可请文解应试。成绩分五等,上二等可非次拔擢,第三等以下或超资授官,或依资授官,或放选授官,或放选赴冬集。仁宗天圣七年(1029),
官名。清末税务处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负责节制全国各海关华人、洋人,管理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征税事。其副职为帮办税务大臣。二者均以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充、后改大臣、副大臣充。官名,清朝置,掌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正四品,职如工部尚书,兼掌刑部事。
官名。清朝管理钦天监事务最高长官。乾隆十年(1745)设,特简。总领监务。钦天监原属礼部,至此,始为独立机构。官名。清乾隆十年(公元1745年)设,地位在钦天监监正之上。参见“钦天监”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职准左民尚书,四品。
同“修撰”,见“修撰”条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万章传》记其“为京兆门下督,从至殿中,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,莫与京兆尹言者。章逡循甚惧。其后京兆不复从也。”此门下督似为随侍及佐助京兆尹处理门下众事之官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戎曹”。